蘇州吊裝公司是否可以做到“滿意再付款”?
大多數(shù)的吊裝公司推行的是“定金-尾款”的付款方式。客戶需要先向設備吊裝公司支付訂金,訂金在三分之一左右,或者更少。然后設備吊裝公司提供搬運服務,等待搬運工作完成之后,經(jīng)過客戶驗收合格,客戶向設備吊裝公司支付尾款。
大多數(shù)的設備吊裝公司都是這樣操作的。但是,蘇州吊裝公司發(fā)現(xiàn),也有的設備吊裝公司宣稱“滿意再付款”。
? ? 蘇州吊裝公司就想要分析一下“滿意再付款”的模式是否可行?
? ? 設備吊裝服務之所以要先行支付訂金,是為了防止客戶違約的情況發(fā)生。例如,設備吊裝公司已經(jīng)派人對現(xiàn)場進行了查驗,此時,客戶更換了吊裝服務商,并且尚未簽訂合同,浪費了設備吊裝公司的時間和精力。
? ? 再例如,在某些時候,有的設備吊裝公司沒有與客戶簽訂嚴格的合同,就根據(jù)客戶要求調(diào)配了起重機等裝備,而抵達現(xiàn)場之后,客戶則表示更換了服務商。
? ? 而如果客戶繳納了定金,就可以避免如上情況的發(fā)生。
? ? “滿意再付款”的模式,其實對設備吊裝公司是不利的。
? ? 首先,滿意的標準很難定。當設備吊裝公司給客戶搬運完設備,客戶是否滿意,主動權在客戶手中,如果合作過程中稍有不愉快,客戶就可能判定服務不滿意。
其次,容易導致客戶拖欠。如果客戶對服務過程稍有抱怨,就可能拖欠設備搬運公司服務費用。
最后,與合同法存在沖突。我國的合同法從來不將是否“滿意”作為付款的標準。
所以,蘇州吊裝公司認為,對于某些設備吊裝公司以“滿意再付款”作為宣傳,此類設備吊裝公司應該謹慎選擇。